很長一段時間,一提到我國的許多科研項目水平趕不上發達國家,往往把原因歸究于經費匱乏、實驗條件落后。然而,近年來有關大學教授、科研人員在不菲甚至巨額的科研經費面前出現迷失的事件時有發生,有的人還為此掉入了違法泥潭。如何管好、用好這筆本該定義明確的錢,考量著科研人員的良知和相關部門的管理機制。
“活期存折”隨意套現
近日,事發一年多的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院長陳英旭涉嫌貪污案,再度走進公眾視線。據檢察部門指控:陳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陸續以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萬余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如這一指控被法院認定,此案可能創下貪污科研經費的新紀錄。
科研經費的違規使用,在業內幾乎已是潛規則,包括擴大開支范圍、擅自調整預算、突擊購買設備等。2010年,僅國家審計署查出的資金就達數億元。據中國科協的一項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于項目本身的僅占40%左右,大量的錢流失在項目之外。
在有些地方和單位,科研經費成了“唐僧肉”。現在科研經費大多實行課題組組長負責制,很容易成為這些專家、教授的“活期存折”,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什么時候用就什么時候用,而且,借開(結)題會、研討會、評審會之名突擊花錢,也是圈里公開的秘密。隨著我國對科研經費投入力度的不斷加大,一項課題的經費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上千萬元不等,其中自然科學類的課題經費更是“一擲千金”。有博士生告訴記者,每到開完一次研討會后,他們就會忙著造單據、貼發票,有的干脆從非法渠道買來假發票,只要注明“會務”“餐飲”“資料”“專家咨詢費”等名目,就能大量套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