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變化·旅游合同
首次要求旅行者體檢
隱瞞健康問題后果自負
新版旅游合同里,有一條特別提示,防止旅途中發生人身意外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
寧波市旅游質監所相關負責人說,合同約定強調旅游者的健康,并建議旅游者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這是第一次。
省中旅寧波分公司副總經理任小偉說,之前這些內容不作為法定內容要求寫在合同里,但在實際操作中作為合同附件,會有相關提示。對于旅游者來說,因隱瞞自身身體條件,貿然參加旅行,如有人身意外發生,由旅游者本人承擔責任。
“這次的規定比較明確,但旅行社也不能強制要求每個人去體檢。我們得更加認真地去提醒客人及其家屬,共同保障旅行的安全。”一旅行社負責人說。
新旅游合同規定,存在下列健康問題的病患者,如隱瞞參團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6)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
(8)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9)其他不適宜參加旅游的身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