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邊民”董如彬、“全媒體記者”格祺偉先后被查處。這些網絡名人,一邊高舉“為民維權”、“監督報道”旗幟,一邊卻通過捏造事實、制造熱點事件斂財。“求證”欄目梳理了他們制造的一些“網絡熱點”,并約請業內人士及專家探討:此類造謠斂財手段為何屢屢得逞?如何遏制此類謠言流傳?
杜撰
宣威火電廠煉成“癌癥村”?
【對策】對網絡公關公司加強監管
網 文
《云南第一“癌癥村”是怎樣煉成的》、《世界第一“癌癥村”形成的罪魁禍首》等多篇網帖宣稱,“宣威火電廠致村民癌癥高發”。
調 查
云南某房地產老板在宣威的一處樓盤銷售不理想,歸因于附近一火電廠。2013年1月,董如彬主動向該老板表示可通過炒作火電廠“污染”使其關停或搬遷。董如彬指使公司總經理侯某帶人前往宣威市某村,假冒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對該村癌癥多發情況進行“調查”。授意王某某假冒當地村民,憑空杜撰帖文,經董修改后發到網上。董授意段某某從“專家學者”角度,將一篇關于火電廠污染的論文張冠李戴在該電廠身上,撰寫發布帖文,并雇用“水軍”大量跟帖、評論。
宣威市衛生局表示,1979年以來至今,國家級相關科研機構組織各級專家持續監測并開展分析研究,結論為宣威肺癌高發與工業污染未見明顯關系。
點 評
“邊民”成立所謂文化公司,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已經不是簡單的造謠問題了。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胡翼青說,首先,所有的言論都是在知道真相的前提下故意散布假象;其次,從內容到運作方式經過了極其周密的策劃,這比在不知真相的情況下傳謠的性質更為惡劣。
胡翼青介紹,通過操縱互聯網輿論達到贏利目的,早在博客時代就已經是一些所謂網絡公關公司的慣用手段。像“秦火火”、“邊民”等個案之所以出現,主要是有關部門對其企業行為一無所知,監管不力。解決這一問題的最重要手段是制訂有關法律并嚴格執行;同時規范網絡公關公司的業務,密切監督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