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王昌倫表示,民政部門對這些人大都進行過救助,但他們寧愿住井里,是因為他們中的很多人不愿意被認為是流浪人員,而且去救助站會失去乞討收入。
本報訊(記者李澤偉)近日,一些流浪人員住在井里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市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王昌倫表示,民政部門對這些人都進行過救助,他們寧愿住井里,是因為他們中的很多人不愿意被認為是流浪人員,而且去救助站會失去乞討收入。
大部分“井下人”曾被救助過
麗都公園附近的廢棄地下管道,成為多名流浪者的住所,有的人還住了20年,經過媒體報道后,現在井被封住,有的流浪人員被接回原籍,有的則找到了新工作,還有的不見蹤影。市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王昌倫昨天在做客城市管理廣播時,對這一社會熱點進行了回應。
他表示,看到媒體報道后,朝陽區救助站工作人員就派人去了現場,尋找并勸導住在井里的流浪人員接受救助。工作人員發現,他們絕大部分曾經到過救助站接受過救助,但后來離開,又開始了原來的生活。這次勸導的幾位住在井下的流浪人員,他們依然不愿意到救助站,只有一位在救助站幫助下回到懷柔,懷柔、朝陽民政和慈善部門對他提供了救助。
拒絕救助多因不愿失去乞討收入
流浪人員為何不愿意去救助站?王昌倫認為有四個原因:一是北京目前流浪人員以拾荒為生,部分人員自認為可以自食其力,主觀上不愿意被認為需要接受救助,“比如這次住井里的王秀青,就自認為是在北京打工的,不愿意到流浪救助站去”;第二,相當大比例的流浪人員是職業乞討人員,乞討是他們的收入來源,其中有些人收入比較可觀,“這次住在井底下的流浪乞討人員,報道說有的人伙食開支一頓飯十幾元,一天收入在100元左右,到救助站就沒有這個收入了”;第三,目前救助站救助標準相對不高,每天伙食費10元左右,“可能還低于他們在街頭流浪時的生活標準,而且我們救助的項目只包括提供食宿、聯系家人、送回老家和簡單疾病治療等,和他們的需求存在差異”;第四,宣傳不到位,救助制度是從以前收容遣送制度轉變過來的,“很多人以為還是強制性的、收費的,會限制人身自由和強制遣送回家”,而事實上,救助站遵循的原則是,自愿求助,無償救助,來去自由。
出現臨時性困難的人都能去救助站
對于不愿意去救助站的流浪乞討人員,王昌倫表示,政府部門不可能不管不顧,我們目前是民政、公安、城管部門結合,另外發動街上的值班保安、環衛工人等,發現并勸導他們去救助站,如果他們不去,救助站也會提供棉衣棉被和食品,并提供后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