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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昨起正式實施
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于2013年10月12日批準發布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將于4月1日開始實施。規范明確,出租車司機在運營中,乘客上車前司機禁問目的地,不得挑客,除包車服務外,要使用計價器,不得議價,不得繞路。
規范要求,出租車司機需佩戴服務標志,運營前和運營中忌食有異味食物,不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吐痰等。
規范還規定出租車司機應使用包括“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系好安全帶”“請記住我的車牌號”“您需要打開空調嗎”等26種中文和英文用語。
此外,出租車企業宜提供24小時電召預約服務。對于乘客投訴,應在24小時內處理,10日內處理完畢,并將結果告知乘客。
新聞內存
26句服務用語
1 歡迎來……2 早上好!3 下午好!4 晚上好!5 您好,請上車!6 很高興為你服務。7 請問您去哪兒?8 請系好安全帶。9 您需要打開空調嗎?10您需要打開音響嗎?11 請問您需要幫忙嗎?12您需要等候嗎?13 請記住我的車牌號。14 我在這里(那里)停車等您。15 請不要在車內吸煙。16 對不起,這里不允許停車。17 您的目的地到了。18 請按計價器顯示的金額付費。19 這是找給您的零錢。20 請拿好發票。21 請帶齊您的行李。22 請拿好自己的隨身物品。23這是我應該做的。24 歡迎再次乘坐。25 歡迎您多提意見。26謝謝,再見。
本組文/本報記者 羅京運
實習記者 陳奧楠 王瑤婷 張悅如 孫詩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