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斂財版婦唱夫隨:
財務科長五年斂財800多萬
-趙琴在法院接受審理
一個區交委的女財務科長,伙同丈夫,僅僅5年時間,她就貪污282萬元錢,還有600萬元的巨款,連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來的。日前,市五中院對江津區交委原財務審計科科長趙琴及其丈夫戴平作出判決:趙琴判處有期徒刑16年,戴平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對其不能說明來源的600萬余元財產予以追繳。
科長夫妻五年貪污282萬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趙琴先后擔任原重慶市江津區交通局(后更名為重慶市江津區交通委員會)財務審計科科長、江津區津通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國有公司財務負責人。期間,趙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篡改報賬單據,報銷虛假發票和將公路維修資金據為己有等,侵吞所在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282萬余元,其中,趙琴與戴平共同騙取6.5萬元。
600萬巨款搞不清楚來源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除了確認的282萬元錢,偵查機關還查出趙琴有600多萬元的來源不明的巨款。面對這些指控,趙琴自己都不知道,這些錢到底是怎么來的,來自哪里……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琴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戴平多次騙取、侵吞公款共計282萬余元;被告人趙琴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人民幣600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分別構成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應予處罰。
在共同貪污犯罪中,趙琴系主犯,鑒于其歸案后能認罪且退出全部贓款,法院酌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戴平伙同趙琴多次貪污公款6.5萬元,在共同貪污犯罪中系從犯,且退出全部贓款,依法予以減輕處罰。
宣判后,二人表示服從判決,沒有提出上訴。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通訊員 陳銅 劉國慶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