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嚴禁學校食堂烹飪扁豆嚴防食物中毒
學校食堂“告別”扁豆
市衛生局約見百余校長 嚴防食物中毒
愛吃肉燜扁豆、干煸豆角的中小學生,以后在學校食堂肯定是吃不上這一口了。昨天,市衛生局和市教委聯合約見本市百余家中學的校長,衛生局明確表示嚴禁各類學校加工制作扁豆,嚴防食物中毒。
因扁豆烹飪不當而引發中毒的事件曾屢屢出現,情況嚴重的時候,本市一年曾發生十余起,中毒者達數百人。昨日,市衛生局明確要求,嚴禁各類學校加工制作扁豆,嚴禁購買、使用、存放亞硝酸鹽,嚴防食物中毒。今后,各學校將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教育和衛生部門將聯動,保證中小學校食堂飲食安全,衛生部門將邀請師生和學生家長監督協管學校食堂;各學校食堂要科學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校內小賣部也將納入食品安全監管范圍。近期,衛生部門將對學校食堂等進行督查。
■馬上就訪
大鍋炒菜 扁豆不易熟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市教委就曾公布過高校食堂標準,提出扁豆、豬肝、水發食物等禁止出售。昨日,市衛生局和教委更是明確提出,不僅高校,本市各類學校都禁止加工制作扁豆,嚴防食物中毒。
對于這項規定,市疾控中心專家解釋說,扁豆中毒的原因在于其中含有紅細胞凝聚素和皂甙,這些物質具有化學毒性,只有加熱到100攝氏度并烹調10分鐘以上,才能被破壞。而集體食堂用大鍋炒菜的方式,往往會使扁豆不容易加熱均勻,從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因此,學生集體食堂禁加工制作扁豆這項規定,是出于對學生健康及安全的高度負責而頒布的。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