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決定任用
考察組根據組織考察情況,提出擬任職人選。相關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任職人員名單在北京組工網、公招網上統一公布。
對決定任用的人員,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可自主擇業,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
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按照程序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四、公開選拔的時間安排
12月上旬,發布公告,開展網絡報名、資格初審。
12月中旬,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
12月下旬,進行筆試及筆試閱卷。
2013年1月上旬,發布筆試成績、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
2013年1月中旬,進行面試。
2013年1月下旬,發布面試成績、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和考察對象名單,組織體檢。
2013年2月上旬,對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和公示。
2013年2月下旬,決定任用,任職人員到崗。
五、公開選拔的組織機構
成立北京市2012年公開選拔宣傳系統局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六、公開選拔的紀律要求
公開選拔期間,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隨意更改;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特別是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為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專門成立公開選拔工作監督組,對這次公開選拔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市委宣傳部紀檢組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