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醫療機構設置藍圖 鼓勵州市增設三級綜合醫院
到2016年,全省規劃三級醫院190所,城市500米直徑范圍內不得重復設置同類別的醫療機構,鼓勵各州(市)舉辦三級綜合醫院……為適應云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發展新形勢,云南省近日下發了《云南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規劃》)。今后4年,云南將合理利用和優化配置醫療衛生資源,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全面譜寫云南醫療機構設置新藍圖。
城市500米內不得重復建同類醫院
記者近日從省衛生廳了解到,目前,全省有醫療衛生機構2萬余個,其中醫院近千所。但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農村鄉鎮衛生院和縣級綜合性醫院受到人員、設施、技術等條件限制,不能很好發揮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的樞紐和龍頭作用。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展滯后,則影響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整體功能正常發揮,導致城市醫療機構超負荷運作。
為破解分級診療難題,《規劃》明確,云南將在農村建立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骨干、村衛生室為基礎的服務網絡;在城市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省、州(市)級區域醫療中心和專科醫院為基礎,門診部、診所等為補充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同時,將積極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使云南醫療服務體系實現層次清楚、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齊全、效益顯著的目標。
省衛生廳醫政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后,云南新增醫療機構要堅持合理空間布局,在一定地域內不得重復設置、重復建設,避免醫療資源新的浪費。原則上,城市500米直徑范圍內不得重復設置同類別的醫療機構。各州市區域內一、二、三級醫療機構的比例以15∶4∶1為宜;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擁有的床位數比例以5:3:2為宜,其中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到2016年全省發展20萬張床位
根據《規劃》,到2016年,預計全省人口數達4760萬以上,全省規劃三級醫院190所左右,二級醫院760所左右,一級醫院2850所左右。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床位數量在20萬張左右。每千人口擁有的醫院、衛生院床位數4張。200床以上的綜合醫院床位配置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日門診量與編制床位數的比值宜按照3∶1來設置。原則上,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觀察床和康復病床;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觀察床,不設病床。鄉鎮衛生院床位配置,每千服務人口宜設置0.6至1.2張床位。
執業醫師分為專科醫師和全科醫師兩類,二者比例可按7:3配置。注冊護士配置數量可根據本區域人口、經濟發展水平以及醫療需求量的變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醫技人員可按醫療機構執業醫師總數的30%增加配置。不同層級和類型的醫療機構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醫技人員的配置比例。
在優化配置公立醫院資源方面,省衛生廳醫政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既要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盲目擴張,又要防止醫院超負荷運轉,以確保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各項公益性任務的完成。在城市公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建立長期穩定的分工協作機制,實行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社區”的醫療服務。
醫療機構按州市分級規劃
今后,全省將實施醫療機構設置區域分類管理。《規劃》明確,把全省分為四類地區,一類地區為昆明市;二類地區為曲靖市、玉溪市、紅河州、大理州、楚雄州、西雙版納州;三類地區為昭通市、保山市、麗江市、普洱市、臨滄市、文山州、德宏州;四類地區為怒江州、迪慶州。
《規劃》鼓勵各州(市)舉辦三級綜合醫院,一類地區可舉辦10至16所,二類地區可適當增設3至5所,三類地區可適當增設2至3所,四類地區可適當增設1至2所。在規劃控制內,可以將現有符合標準的二級綜合醫院轉設為三級綜合醫院。到2016年,全省規劃三級綜合醫院60所左右,專科醫院100所左右,中醫醫院及中西醫結合醫院20所左右,三級婦幼保健院10所左右。三級綜合醫院的床位數原則上控制在3000張以內為宜。
原則上,每個街道或每3至5萬服務人口設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根據需要適當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積極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
此外,鼓勵建設老年病、康復、精神、腫瘤、婦產、兒童、口腔、骨科、心腦血管病等專科醫院。省級至少要設置1所三級精神病醫院,1所三級傳染病醫院,1所三級兒童醫院,1所三級腫瘤醫院,1所三級口腔醫院。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具備一定辦醫規模和辦醫質量的優質醫療機構,重點是康復醫院、護理院及口腔、婦兒、骨科、腫瘤、心血管等特色專科醫院。
各州市健全急救中心網絡
《規劃》進一步健全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各州市每個縣重點辦好1所縣級醫院。人口數超過30萬的縣市應基本建成1所二級甲等以上的公立醫院,使常見病、多發病、危急重癥和部分疑難復雜疾病的診治能夠在縣域內基本解決。
原則上,每個鄉(鎮)設置1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根據服務人口、服務半徑、地理位置和交通條件設置為一般衛生院或中心衛生院,中心衛生院數量不超過衛生院數量的30%。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可設置急救站。鄉鎮衛生院的床位數按每千服務人口0.6至1.2張核定,中心衛生院的床位可適當增加。
在城鄉一體化試點地區和城鎮人口比例較高的鄉鎮,鼓勵衛生院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型。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室。對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區可在自然村設置醫療點。完善公立中醫醫院服務體系,促進中醫藥進社區、進基層、進農村,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各州、市、縣都要辦好至少1所中醫醫院。
對于群眾抱怨的云南省急救盲區,《規劃》明確,進一步設置云南急救中心網絡。除昆明市不重復設置緊急救援中心外,其余二、三、四類地區州市級均獨立設置緊急救援中心各1個;縣級在縣級醫療機構附設急救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人口大縣單獨設置急救中心。二級及以上醫院應設置急診醫學科,與急救中心構成本區域急救網絡。
此外,各州(市)級均設置采供血機構1所,在縣、市、區級醫療機構附設儲血點。(廖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