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美國參議院7月15日通過了最終版本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有人說,這項法案將有效預防國際金融危機重演。但也有不少人認為,這項法案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國際金融體系當前面臨的深層問題,其效果究竟如何,還有待觀察。
從規模上看,這項長達2300頁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稱得上是上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以來之最。從范圍上看,法案對誘發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些問題,包括金融機構過度投機、金融衍生品無序發展以及信用評級機構責任等問題都有涉及。美國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托弗?托德說,法案將確保美國“再不會遭受類似當前的國際金融危機。”
一些經濟學家卻遠沒有如此樂觀。美國《華爾街日報》對43名經濟學家進行調查后發現,僅有6%的受訪經濟學家認為法案將產生重大影響,高達58%的受訪經濟學家認為,法案只會略微降低另一場危機發生的風險。此外有民調顯示,美國普通民眾雖然對華爾街貪婪、投機引發危機感到憤怒,但對這項法案卻知之甚少,而對于法案的效果,民眾意見也存在明顯分歧。
那么,人們認為這項備受矚目的金融監管法案到底存在哪些不足呢?首先,法案可能對導致金融風險產生的宏觀經濟政策因素無能為力。實際上,過去幾十年歷屆美國政府,在幫助美國民眾實現“美國夢”的口號下,支持房地美和房利美大規模開展住房抵押貸款業務,是引發這次國際金融危機的誘因之一,而美聯儲在互聯網泡沫破裂后較長時間內維持低利率政策,客觀上也為住房市場泡沫起到了刺激作用。此外,美國低儲蓄、高消費的經濟模式也存在結構性弊端。總之,預防危機是一項全面的系統工程,沒有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與配合,單憑金融監管改革恐難保證“危機從此不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