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義滅親”難言顛覆
京華時報:草案規定,部分親屬可拒絕出庭作證,其意義是什么?
陳光中: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人性、人道、以人為本的精神。近親屬和被告人面對面質證,會傷害他們家庭的倫理感情。但我認為,這個規定只有象征性的意義,真正說起來沒有多大意思。目前,庭審中證人出庭作證的很少,更不用說近親屬出庭作證。
京華時報:那您的意見是?
陳光中:要規定,就規定從偵查階段起近親屬就可以拒絕作證,要么不要這個規定也可以。留著沒什么實質意義。要么前進一步,要么刪掉。
京華時報:據了解,開始時立法機構準備顛覆“大義滅親”的傳統?
陳光中:近親屬從偵查階段就可以拒絕作證,理論界都這么主張,開始征求意見時也是這么規定的。在征求意見的座談會上,我看到還有,但看草案又退回去了。可能在實務部門那里遇到阻力了吧。現在看,談不上顛覆了“大義滅親”的傳統。
■對話人物
陳光中 浙江永嘉人,生于1930年4月,1952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著名法學家,新中國刑事訴訟法學奠基人之一。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曾深度參與1996年刑事訴訟法首次大修,全程參與論證此次刑事訴訟法修訂。(王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