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認定中介炒房是主要原因,那么,理應考慮是否應該在制度上更加嚴密,不給中介炒房的機會。問題在于,不讓中介做“二房東”,房租就能降下來嗎?如果中介炒房的目的是““房源以抬高房租”,那么,即便不能開展租賃全程代理業務,他們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掌握房源。
目前,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呈現一定程度的壟斷特征。以北京為例,據統計,北京前10家中介公司占據北京至少90%以上的市場份額,這對租金上漲具有巨大影響。因此,有必要出臺專門規定對房地產中介哄抬價格、發布不實信息等行為進行規范,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的行為進行法律約束,依法保障承租人權益。
不得不承認,房屋租賃市場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形成壟斷和達成價格同盟并非易事。所以,從本質上說,房租價格的上漲只是釋放了一個正常的價格信號。
盡管造成房租上漲的背后因素有很多,有大學生求職、拆遷等季節性和偶然性因素,也有通脹等宏觀因素。然而,房租價格的問題,本質上還是房價的問題。如房價太高,人們買不起房則只好租房,高房價其實就是在為城市增加租房需求,從而抬高房價。事實上,最近3年,北京的高房價并未松動,反而有不同程度的上漲,房價和房租的關系正是“水漲船高”。
當一個城市的房租價格達到一定程度之后,當年輕人連房租都承受不起的時候,逃離“北上廣”的口號就會流行。所以,在房租問題背后的民生關切點,仍然是住房問題,尤其是外來人口的住房問題如何解決。
據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此前的一項調查,七成北京城鎮居民擁有住房。由此可見,外來人口才是北京租房市場上的主力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如果政府保障性住房仍然限于戶籍政策,常住的外來人口只能依靠買商品房和租房解決住房問題,那么,房價和房租的問題就會是“按下葫蘆起來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