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瀕海戰斗艦計劃不會像預期的那樣“生存”下去。不過海軍水面艦船部隊仍然非常需要低端艦船用于瀕海海域和海上安全任務。
早在“瀕海戰斗艦”計劃的概念階段,支持者和反對者都就像今天這樣贊揚或者貶低該級戰艦。然而,最近爭議已經從專家之間擴散到了美國政府的評估者中,他們對該級艦的前途做出了“毀滅性”的結論。海軍領導人支持的LCS-1和LCS-2正逐漸步入少數項目急劇調整或者終止的建造案例之列。為了避免混亂情況而最終走向幾乎肯定不好的結局,海軍應該放棄瀕海戰斗艦計劃,采購一種經過證明的單一任務艦船。
詳細審查瀕海戰斗艦也不是第一次了。不過將對瀕海戰斗艦的批評歸結起來是有價值的,關于這個計劃,有關缺陷和擔心的清單似乎過長了一點:
不可供:該級戰艦的成本目前已經達到了最初預期的近三倍,海軍在其文件中用現有的語言做出了不切實際的費用評估。在目前國防部的預算環境下,這個計劃很可能會變成一個具有瑕疵且無法兌現的計劃。兩艘“孤零零”的瀕海戰斗艦的壽命周期費用也是一個麻煩的問題。
過于復雜:該級艦的定位,更高端的多任務能力不僅僅大大提高了費用,也使得艦員的任務更難以管理。
技術風險過高:設計還沒有完全結束,建造就開始了,這增加了風險。瀕海戰斗艦一級部件在技術上還沒有通過驗證,或者存在的問題還沒有通過測試,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噴水裝置、腐蝕和對另外的浮力箱的需求等等。
不切實際:無縫整合許多任務模塊、無人載具、核心艦體系統(57毫米艦炮以及雷達等)、網絡中心能力的期待過于不切實際。
無效力:海軍和海岸警衛隊希望聯合設計一種新的巡防艦/輕型護衛艦大小的艦船,但是沒能成功,這令人費解。
脆弱:許多專家認為,該級艦“自吹自擂”的高速能力并不足以保護其在瀕海反艦導彈或者魚雷的攻擊面前生存下來。
續航力差:兩種瀕海戰斗艦的燃料儲備有限,都可能會快速消耗掉,特別是在執行反介入任務需要高速航行時和使用重型的MH-60R/S直升機時更是如此,所以該級艦需要頻繁在港口或者海上進行燃料補給。
不穩定:過度的高端需求已經大大提高了艦體機械和戰斗系統的重量,這對其排水量和穩定性產生了不良影響。
后勤負擔:任務模塊及相關人員的搭載都需要前沿的海上基地或者岸上基礎設施來配合。
不明智:在項目設計和采購過程中分析不夠,致使后來解決預料之外問題導致費用呈螺旋式上升。
艦上服務不足:艦上洗浴和住宿設施有限,搭配飛機、無人機和模塊分隊人員的能力不足。
新的擔心,變化的需求
最近幾份獲得授權的評估提出了對瀕海戰斗艦非常嚴重的新的擔心。2009年美國國防部作戰測試和評估辦公室發布的一份評估結果,批評瀕海戰斗艦不夠成熟的部署,使該辦公室最初計劃的艦體測試和評估(包括生存力評估)后延了數年。
在一種新艦完全通過評估之前就部署這樣的做法是有問題的,這顯示出海軍急于在批評聲中證明該艦的價值。作戰測試和評估辦公窒的評估報告還表達對LCS-1穩定性的擔憂:“該艦在滿載情況下吃水太淺;這無疑減少了阻止翻轉的浮力,也降低了該艦應對毀傷和惡劣海象的能力。”
該評估報告還質疑了有限的系統震動(避免)加固,提出了該艦是否能夠真正在瀕海海域戰斗這樣的問題。該報告中最令人煩擾的表述是這樣的:“我們無法期望瀕海戰斗艦在敵對戰斗環境中會具備生存能力事實上,瀕海戰斗者并不是真正的‘街頭戰士’。”
2010年8月,政府審計局發布了一份評估報告,對瀕海戰斗艦得出了相類似的批評式結論。該報告批評海軍在第3艘和第4艘已經在建造的情況下還改變設計方案,指出這將導致設計成本和單艦成本均大幅上升。此外,背負著希望的作戰模塊(也叫做“任務包”)能力也受到了質疑。政府審計局對于模塊的表述最能讓人產生共鳴的莫過于反潛戰模塊:“海軍對于反潛戰系統的分析已經顯示,計劃的瀕海戰斗艦系統并不會對反潛戰任務做出很大的貢獻。”該報告還強調說,所有三種任務――反潛戰、反水面戰和反水雷戰任務包的發展和采購都出現了延遲,這導致這些任務包不能及時生產、進行驗證,海軍投入資金建設一支艦隊,卻不能及時獲得期望的能力,這給作戰能力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舉例來說,反水雷戰任務包的一些部件在2011年之前不可能投入生產,還有一些甚至到2017年都不能投入生產。
還有,2010 年國防部放棄了在瀕海戰斗艦上配置非直瞄導彈發射系統的計劃,但是海軍還沒有將反水面戰任務包的30毫米艦炮整合到該級艦的戰斗系統組合中,這都嚴重限制了瀕海戰斗艦的反水面戰能力。事實上,截止2010 年8月,海軍僅僅只接收了5套部分的任務包。
政府審計局的報告還批評海軍在艦船還沒有完成相關程序和有突出的技術問題的情況下還接收LCS-1和LCS-2。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海軍在艦船交付后為每艘艦安排更多的時間,這會增加項目成本,并導致作戰測試和評估的后延。這些艦船盡管在船廠中待的時間比預期要長,但是發送和回收系統以及負載處理起重機似乎都有比較大的安全問題。
截止2010年,海軍領導人似乎仍然在為這種已經“很重”的艦船增加需求和任務。2010年1月的《瀕海戰斗艦建議征求書》中要求增加一種SPQ-9B火控雷達,原先這種雷達主要是安裝到更大型的作戰艦上的,這需要增加復雜的裝備,提高上層建筑重量,并增大整艦的雷達散射截面積。在發現現有的反潛戰任務包的問題后,海軍正在采購和測試一種新的可變深聲納系統。甚至是海軍陸戰隊領導人也希望通過改裝該級艦,增加任務和系統需求,來搭配一個加強連的陸戰隊員。
最近瀕海戰斗艦的行動部署已經顯示了現有75名艦員是不足以完成諸多任務(例如登船行動,雖然海上攔截行動最初就是瀕海戰斗艦的任務設置之一)的,還需要增加20名艦員。目前有一個趨勢已經非常明顯,那就是對艦員數量需求的不斷上升。盡管瀕海戰斗艦已經成為一種平臺任務擴張的樣板,但是海軍仍然在為其增加更多的任務系統。
2010年11月,海軍領導人表示他們將要求國會批準海軍同兩大防務工業團隊簽署合同,兩種瀕海戰斗艦各采購10艘。海軍認為,同時采購兩種瀕海戰斗艦將有助于穩定瀕海戰斗艦計劃,并保持艦船采購速率的穩定。但是兩種艦船艦體/機械和戰斗系統組合全然不同,將使維護和訓練需求翻倍,使它們成為事實上的兩級艦船。這一決定似乎會讓上面提到了諸多問題嚴重化,特別是費用和效力問題。
無法下定論的行動紀錄
海軍對于最近瀕海戰斗艦行動的計劃描述得是如何成功,但是如果我們更近距離地對這些行動進行審視,將會看到更多無法令人滿意的結果。
盡管瀕海戰斗艦的高速性能在2010年加勒比海海域的反毒品行動中確實發揮了作用,成功攔截了高速航行的小艇。但是反毒品行動本身在瀕海戰斗艦的諸多能力中只處于低端,瀕海戰斗艦不應該以這樣的行動為傲。任何艦上起飛的直升機都具有足以勝任反毒品任務的靈活性和高速度,瀕海戰斗艦40節的航行能力是否需要存有疑問。這樣的行動中最應該得到肯定的是11米鋼質充氣艇和海岸警衛隊的執法分隊,他們不那么吸引人,能夠很容易地部署到美國的其它類型戰艦上。最近,兩艘艦在行動期間柴油發電機出了問題,需要進行港內維護,需要將建造商的服務小組從美國本土請來,十分麻煩。損失50%的發電能力是非常可怕的,但是艦員不能應對航行中突然出現的維修問題這一點會帶來更大的問題。
瀕海戰斗艦計劃的基本問題是從一開始就有的,究其根源,是美國海軍希望設計、建造、部署和維持一種能夠擔負太多太多任務的小型戰艦。這可以歸結為是選擇具有昂貴多任務靈活性的小型作戰艦,還是選擇單任務能力的戰艦在和平時期和戰爭時期擔負低端的行動任務。小型作戰艦成功的案例確實存在(德國的“梅科”、瑞典的“維斯比”和美國的FFG-7),但是這些戰艦發展中一個參照因素是,對于任務范圍和能力有著嚴格的限制。海軍今天的選擇是過于昂貴和充滿困難的。如果談及之前提到了官方的發現,問題就是:在海軍或者國防部領導人決定放棄這種戰艦之前,這個計劃會變得有多糟?
保持簡單
艦隊和地區作戰指揮官顯然一直對小型作戰艦,特別是護衛艦大小的戰艦有著很高的需求。為了滿足這種不斷擴大的需求,海軍和國防部領導人可能需要考慮以下幾個選項:
大幅削減瀕海戰斗艦艦體性能指標(包括40節以上的航速和任務模塊),達到具有自我防御和直升機支援能力的反水面戰能力的基本水平。因為瀕海戰斗艦許多下一代的反水雷戰、反水面戰和反潛戰能力都有賴于MH-60R/S直升機,所以攜載以直升機為基礎的升級和新的系統似乎要科學地多,不管瀕海戰斗艦艦體如何設計和發展。
放棄該計劃,將預算轉移至一種以海岸警衛隊的國家安全巡防艦為基礎的輕型護衛艦上,發展基本反水面戰、自我防御和直升機支援能力。
重啟“奧利弗 哈澤德佩里”級導彈護衛艦的建造,作為執行瀕海和低端任務的可以接受的選項。澳大利亞皇家海軍該級護衛艦正在進行的升級表明,該級艦的艦體仍然有用。
在所有三個選項中,反水面戰應該是這種戰艦最主要的任務領域,因為無論在和平時期還是在戰爭時這都可能是最大的需求。武裝直升機可以通過1部57毫米機炮和1套近程反艦導彈系統來加強火力。不過,獨立的瀕海海域作戰可能需要有限的艦體反潛戰能力。我們可以在反水面戰型戰艦之外建造一種反潛戰型戰艦。關鍵是一種戰艦最好聚集一種主要任務領域,從而優化戰斗系統和艦員配置。
十多年前,海軍領導人首先構想一種小型瀕海作戰艦,反復挑戰其貫有的“保持簡單”的金字原則。但改變瀕海戰斗艦計劃或者完全取消,代之以一種小型、簡單、可供、單任務的戰艦來滿足艦隊和作戰指揮官的需注,已經為時過晚。就目前來說,海軍已經計劃投入250多億美元采購55艘瀕海戰斗艦和66套任務包。如果該計劃以自前的趨勢發展下去,到2035年的時候海軍將擁有一支外形驚人、快速且靈活的戰艦,卻不能應對瀕海威脅,不能以真正的戰斗能力投入戰場。
作者:美國海軍退役指揮官約翰帕奇(John Patch)
編譯:知遠/陳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