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一刀切按戶按年分地區扣稅
對于人大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不少網友呼吁按戶、按年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在是否分地區定標準的問題上,網友分成了兩派意見。
網友“加號”認為按戶計稅在技術上也可行:“既然第二套房都能以家庭來界定,就說明技術上沒問題!”
網友“天使的淚”則提出,即使目前技術不可行,也要推行。他說:“不能總以‘個人信用體系’缺乏為借口推行制度改進,須知是先有制度改進,然后才有‘個人信用體系’。”對此,網友“東瀛友人”列舉了日本按戶扣稅情況作為比較:“日本的個稅,按家庭計算扣除額(相當于我國的起征點)高達人民幣25萬/年。家里有一個小孩加25萬,配偶無工作再加25萬,有老人需要撫養加35萬。”
網友還拿出數字說明要求按年申報的理由。網友“魚花”說:“我12個月每個月都是3000元,需要納稅1140元;而如果我有6個月拿5000元,6個月拿1000元,這樣12個月還是36000元,可是納稅就要1800元。”
一位保險業務員“痛陳”現行按月計算導致朝不保晚的“悲哀”:“2月份領取傭金3000,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得減去幾百了,倘若3月份收入是零的話,誰也沒有給我們任何生活補貼,怎么過?”
分地區定標準也是網友提出的主要建議之一,不少網友提出,因為每個省的消費水平不一樣,所以全國的征稅標準不宜統一。網友“明兆”說:“以上海的消費水平現狀,起碼要5000-8000,專家應該以各地的實際情況定量。”搜狐網友“小羊倌”說:“廣州一個月2000塊太少了,吃的住的,身上都沒幾塊錢留的,但還要繳稅。”
不過,對于這種說法,也有不少網友反對。網友“小鳥依人”早在2005年末第一次提高個稅起征點時就發帖說:“分地區不公平,個稅是國稅,應該全國一致。”
個稅計算法起征點5000元最佳?
對于起征點究竟是多少最合適,每個網友心中都有一盤賬。
“個稅1600元起征太低了,也就是任何人都要交稅,這樣貧富差距越大。我認為個稅起征點應該大大高于平均工資水平,否則交稅的仍是大部分窮人。”不少網友提高起征點的理由是“均貧富”。
據傳出消息稱,這次調整的個稅起征點可能在2000元左右。對此,絕大多數網友認為還是要提高。
搜狐網友“藍色眼鏡”提出了“相對值”的觀點:“我認為起征點應該為一相對值,而非固定值。比如說起征點定在城市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假如廣州今年的人均收入為3000元/月,那么今年起征點就是15000元。明年廣州人均收入為4000元/月,那么明年起征點就是20000元。”
網友們的算計得還是比較現實的,網友“起泡越開心”稱:“3000元比較合理,現在的生活指數太高,物價上漲,沒有3000元基本工資生活費是很難維持的。”
而有最多的網友認為5000元是最合適的起征點,網友“天若有情”稱:“以現在的物價來說開征點最低也應該在5000元吧,少于5000基本上都是用于生活必需或購置重要的工具如房屋等。”
關于按地區消費水平不同來定起征點,網友“一笑而過”的方案是:“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大城市可以考慮定八千到一萬,西北地區可以考慮定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