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美國空軍正式發出一種新型轟炸機招標書。對于新型轟炸機的作戰需求,美空軍主要提了三條:作戰高度在12000米以上;航程大,能做洲際飛行;可攜帶核彈。
這就是B-52轟炸機面世前美空軍對它設定的條件。
B-52是美國波音公司研制的亞音速遠程戰略轟炸機,于1955年開始先后有8個型號裝備美空軍。B-52H型是1961年開始裝備的最后一個、也是至今仍在服役的唯一一個型號。
B-52一直是美國“三位一體”核戰略打擊力量的重要支柱之一,其核打擊手段可謂武裝到了牙齒。
目前,B-52仍是美空軍唯一的常備核巡航導彈投射平臺。B-52可掛載5000噸級核炸彈20枚,千萬噸級核彈1枚,射程2500公里的核巡航導彈20枚。
B-52的常規打擊能力和長途奔襲能力不容小視。在美國發動的歷次局部戰爭中,B-52作戰的出發地都遠在太平洋上的關島、印度洋上的迪戈加西亞、英國的費爾福德,甚至美國本土,作戰航程最大達14000公里,其耐力優勢可見一斑。
精確制導武器令B-52如虎添翼,常規巡航導彈AGM-86是B-52“點穴”打擊的常用武器。阿富汗、伊拉克戰爭中,B-52開始演繹它的“老兵新傳”,運用衛星制導、激光制導武器進行精確打擊的作戰方式開始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