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亞會否陷入核對峙?
西方專家認為,一國要制造簡單而適用的核武器,應具備五個條件:一是掌握核反應有關理論;二是掌握核武器裝料的物理和化學特性;三是具有制造核武器和試驗核裝置的技術設備;四是擁有足夠的核裂變材料;五是愿意拿出必要的財力物力用于發展核武器。頭三條幾乎是具有一定工業能力的國家都能夠做到的,因為公開的文獻早就把許多核反應堆和核武器方面的技術公諸于世。但想要發展核武器,最關鍵是要有足夠數量的武器級核裝料,像韓國這樣擁有發達的民用核技術的國家已具備跨過“核門檻”的潛力。
日本核技術研究與開發水平則更高一籌。日本以和平利用核能為名,大力開展尖端核技術研究,比如常溫、高溫的核聚變研究、快中子增殖研究。這些研究項目都是制造核武器的技術基礎。日本還以民用核電需要為名,大量收購、儲存核原料,并大力建設核廢料再處理回收工廠,便于回收和提純核廢料。一項美國軍方的評估報告稱,日本在上世紀70年代初就具備每年制造最多30枚核彈的能力。更為激進的觀點認為,日本可以在數個星期內制造出核武器。國際核問題專家凱里在《核武器常見問題解答》一書中提到,到2000年,日本的分離反應堆級钚存量達到55噸左右,這些钚足夠生產1萬個核彈頭,超過了美俄在《第二階段削減戰略武器條約》承諾保留的核彈頭總數。(王剛黃山伐 張亦弛)
(來源:環球時報 編輯:歐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