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獎勵”承諾誰來買單
“從當初向京東客服投訴要求兌現10倍獎勵承諾,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對方一直不作正面回復。”楊占青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十倍獎勵”源于此前一條微博。劉強東曾在2012年8月15日的新浪微博訪談中稱:“如果您能在京東商城買到假貨、水貨,那恭喜您,您中獎了,你至少得到10倍的獎勵。”該承諾曾被微博網友轉發、評論近千次,也被媒體報道。
于是,楊占青在鑒定完自己買的蠶絲被后,就通過京東商城網上客服進行投訴申訴,要求對方退貨、賠償,并給予價值10倍貨款的現金獎勵。
而京東商城的做法是,讓該蠶絲被的服務商——上海甄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給了楊占青499元的賠償金,對楊占青10倍的獎勵的要求一直不答復。
楊占青介紹說,他中間在京東網上投訴了兩三次,最近一次投訴后,京東商城網上客服專門聯系了高級客服電話聯系他。但在自己說出訴求后,高級客服也只是簡單、直接否認有這樣的承諾而結束投訴。
“當我提到劉強東的公開承諾后,她們要么否認,要么說京東商城沒有承諾,根本不解釋那樣的公開承諾為什么不算數。”楊占青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法治周末記者撥打劉強東的辦公室座機,一直無人接聽。
“事實上,京東把這個問題轉嫁給了經銷商。”楊占青告訴記者,恒源祥的上海經銷商正在與自己協商處理此事,他們是看到網上投訴的消息之后與自己聯系的。同時京東也把協商處理此事的“皮球”踢給了經銷商。
經過初步協商,楊占青覺得自己有望拿到10倍獎勵,也在準備撤訴。
“十倍獎勵”的效力如何
“京東的壓力應該是最大的。”楊占青對法治周末記者說,“因為此前京東被檢出還有化妝品等項目產品為不合格產品,如果都申請‘十倍獎勵’賠償,京東恐怕是吃不消的。”
而針對劉強東微博訪談那個至少10倍承諾的評論,不少網友都認為那個承諾就是京東商城的噱頭,可以一笑而過。
“我就是想窮盡維權的各種辦法,驗證一下,看他們對消費者是否言而有信。”楊占青說。
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律師龐琨代理了此案。他說,依據民法通則,法定代表人對外以公司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公司之間是代表關系,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公司授權委托書。所以,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后果由公司承擔。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認可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專門約定,故可視為京東商城與消費者對違約金的特別約定。
“劉強東當時是代表京東商城做客新浪微訪談時作的承諾。所以,我認為楊先生要求京東商城兌現10倍貨款的獎勵請求是有法律和事實依據的。”龐琨說,“同時,劉強東在微博訪談中的關于至少10倍獎勵的說法,可以看作是一種要約。在劉強東沒有明確發出變更或撤銷要約內容時,此要約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