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OTT公司和運營商之間要形成協商合作的機制。這種協商是不是會形成商業模式?最終還是要由市場來說話。”黃曉慶表示。
至于微信導致的運營商傳統短信、語音收入下降的問題,黃曉慶表示,運營商自身也應該轉變商業模式,比如流量經營就是很重要的一點。
但如果參照美國、韓國等國家的情況,中國移動用戶現在的數據使用量還很低,大約僅在100M左右。根據中移動發布的2012年財報顯示,中移動去年全面數據業務收入1663.48億人民幣,以7.1億用戶計算,平均每個用戶的月數據消費額不到20元。這意味著數據業務收入未來還有巨大的增長空間。
黃曉慶判斷,如果未來隨著4G網絡的發展,中移動用戶的月平均數據消費量能達到2G的話,來自數據業務的收入將成倍的增長。這么計算的話,那些損失的短信、話音收入將不會成為任何問題。而用戶數據流量消費的增長,則恰恰將來自于微信等OTT業務的推動。
劉方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