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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戶縣百余名干警實名舉報原縣公安局長 2009-08-20 10:45
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19日晚,西安市公安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戶縣百余名干警實名舉報原縣公安局長問題進行了通報,稱局黨委決定由局紀委監察室派出工作組,已于19日下午進駐戶縣公安局,對此事進行調查。 據西安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新聞發言人錢百運說,2009年8月16日,天涯社區網站刊發《西安市戶縣103名干警聯名舉報公安局長溫志剛侵吞血汗錢》一帖,幾日來,有數家網站和媒體對此帖進行了轉載、報道,在網絡上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其實,對該帖中反映的主要問題,西安市公安局紀委早在2008年8月接到上級紀委轉來的舉報材料后,就在西安市紀委的領導下,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過調查,結果未發現戶縣公安局原局長溫志剛同志存在舉報材料中反映的問題,并將調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向西安市紀委進行了匯報。 錢百運說,在此次輿情反映發生后,西安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指示相關部門迅速了解情況,積極妥善處置。8月19日早上,西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吳金彪,黨委副書記劉怡,紀委書記方滿友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為了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嚴肅公安機關的紀律,局黨委決定由局紀委監察室派出工作組對此事進行調查。 據悉,名為《西安市戶縣103名干警聯名舉報公安局長溫志剛侵吞血汗錢》的帖子,16日在天涯雜談板塊出現后,引來大量網友的關注,短短兩天時間,點擊量就已超過15000條。 網友“劉逸明”在帖中稱,2003年11月,西安戶縣公安局全局民警集資蓋家屬樓,兩年后竣工,但直到2007年才交樓。讓干警不滿的是,推遲兩年到手的部分房屋質量不達標。為此,公安局內103名干警聯合簽名舉報溫志剛,并附有個人簽名。 據一位參與舉報并簽名干警介紹,有質量問題的房屋位置主要在頂樓,房屋問題是有裂縫,還有滲水,這也就是帖中所稱的“至今許多房屋無法居住”。這位干警介紹,自己確實參與舉報并簽名。 此外,帖中還稱,讓干警心懷不滿的是,最早約定每平方米交款為800元,但在最后算出來每平方米均價要達到1200左右,“致使(部分員工)債務纏身,生活困難”。另外一位接受采訪的干警說,2003年,基層干警月工資僅為600元左右,連1平方米的房子都買不起,有些同事便在銀行貸款,為此背上巨額債務。 帖子還稱,家屬小區名為“金盾”小區,工程建設沒有招標,而是直接承包給溫志剛朋友所在的公司,溫志剛難脫徇私之嫌。有干警接受采訪時介紹,2007年就都已交清全部房款,但現在仍未拿到房產證,“有五、六十戶已向法院起訴”。 但是,戶縣現任公安局長邱彪,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任戶縣公安局副局長,卻堅決否認舉報的事實,說到是否有侵吞血汗錢之事,他斬釘截鐵地連續說:“沒有、沒有。任何一個小區也難以100%住進去。” 據錢百運說,已于2007年調任西安市公安局戶政處處長的原戶縣公安局局長溫志剛表示,接受調查,完全配合調查組。目前溫志剛處長還在崗工作,對于他本人的處理意見,主管部門目前還沒有定論。 錢百運說,西安市公安局對此事的第一次調查時間為2008年8月,未發現溫志剛存在舉報材料中反映的問題。2009年8月19日調查組進駐是對此事的第二次調查,此次將對該帖舉報的問題,特別是此前沒有反映的新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去年8月接到的舉報材料中,主要問題有3個,一是舉報溫志剛在建造金盾小區時未進行招標;二是反映金盾小區房價過高;三是舉報溫志剛在干部調動過程中利用職位之便收受錢財,貪污受賄。調查結果顯示這些問題都沒有發現。 錢百運說,在此次舉報中,除了上次的問題外,還增加了兩個新問題,一個是說溫志剛在西安至漢中高速公路澇峪段開工后,在無任何經營爆炸物品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設了一個爆炸物品銷售點,不許民營爆破物品企業經營,大量非法壟斷買賣爆炸物品。另一個新問題是溫志剛調離戶縣時,將在戶縣任職時的辦公家具全部用汽車拉走,包括筆記本電腦、帶夜視儀的望遠鏡等共計六七萬元的物品。 最后,錢百運處長代表西安市公安局鄭重向媒體及網友承諾:“對該帖舉報的問題,特別是此前沒有反映的新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決不袒護!同時也非常感謝廣大網民和媒體對西安公安局工作的關注和監督,有關此事件的調查情況,西安市局將會及時向社會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知情權!” 編輯:鄧京荊 董淼 來源:中國日報陜西記者站(記者 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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