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將“會員卡腐敗”斬草除根?
退卡活動“擴容” 會員卡腐敗需標本兼治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認為,針對“會員卡”背后可能暗藏的腐敗,必須兩手出擊,一方面出“重拳”治理,斬斷背后的利益鏈,有效地約束權力,杜絕各種“權力尋租”的可能;另一方面,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加強對以會所為代表的高消費場所的監管,加大對商業賄賂的打擊查處力度。同時,嚴格落實各類“會員卡”的購買、使用實名登記制度,防患于未然。
中紀委“退卡”大限已至 專家建議設追溯機制
“清退給出截止時間,其實就是從寬處理的期限。但過去歷次專項治理中常有一些不太好的傾向,那就是老實人吃虧,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也是因為過去若干年有這種傾向,所以很多人機會主義動機比較強烈,或出現瞞報等情況。”任建明建議,如逾期不報被清查出來,應從重處罰。
“這里就存在一個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有人給官員送會員卡,這里面可能就有利益交易,但收卡者沒有動機去主動退卡,所以這個活動要有一個永續的追溯期。”任建明指出,不能搞“運動式”的治理,要有持續的監督和追查機制。
專家談會員卡反腐:立法規定實名登記可有效遏制
楊小軍建議,可建立會員卡實名制,所有發會員卡的單位實行兩個實名制:卡發到哪些單位和個人需要實名制、消費個體需要實名制。這需要配套相應的法律法規監督執行。黨政機關官員持會員卡消費時必須實名制,并向黨組織匯報登記。只有靠國家法律和政策及黨內紀律共同形成監管的合力,才能有效遏制會員卡腐敗。
清退會員卡,落實八項規定再加力
清退干部會員卡,擠出暗藏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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