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時某拎一包冥幣去電器城“買”了9臺液晶電視。昨日記者獲悉,北京朝陽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某有期徒刑5年,退賠貨主損失27萬余元。
據指控,2013年5月1日22時許,在朝陽區望京廣順橋北側路邊,時某向在一電器城門口進貨的李某稱,自己要買9臺三星牌液晶電視,談好價格為27萬余元后,李某去給時某進貨。后來,時某收到貨,將裝冥幣的包交給李某,并稱里面有25萬元現金,自己再去取剩下的錢。
時某一走再沒回來,李某開包查看,包內的錢全是冥幣。
庭上,時某認罪并稱電視銷贓后贓款已全部被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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