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高岳
去飯店吃頓飯,被收取了兩元消毒餐具費。為此,消費者將飯店告上法庭。近日,這起歷時近一年的訴訟終于有了結果,法院一審判決飯店須返還消費者兩元錢的消毒餐具費。
2012年3月,市民李英杰和牛玉亮,到“香粥世家”吃午飯。餐后,店方收了他們兩元的消毒餐具費。二人認為不合理,于去年3月15日將該飯店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其返還兩元的餐具費。
去年11月,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李英杰二人除要求飯店除返還兩元餐具費外,還要求飯店賠償他們半年多因起訴造成的誤工費、交通費等共計5675元。原告代理律師認為,確保餐具清潔衛生是食品經營者的法定義務,也是其從事經營的必備條件,不能將此義務以收取餐具費形式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飯店代理人則認為,消毒餐具是商品,收取1元費用是餐飲業普遍存在的合理現象,要求法庭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近日,李英杰收到了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法院審理后認為,按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飯店向用餐者提供衛生、潔凈的餐具是其法定義務,不應另行收取餐具費用。飯店辯稱收取餐具費在餐飲業是普遍存在的合理現象,于法無據,不予采納,故兩元餐具費應予退還,但原告要求飯店賠償其5675元各種損失的證據不足,不予支持,故作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