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機制創新如何起步?
本次調查中,有24.9%的受訪者認為紅會陷入信任危機與獨立程度低有關,也有25.3%的受訪者希望紅會能借此進行體制改革,脫去政府機構的身份,變身民間社會團體。
在今年4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委員長會議上,修改《紅十字會法》被列入立法預備項目,視情況在2013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審議。
紅十字會總會現有人事編制在1996年得以確定。由當時的組織部、人事部公布的《關于印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機關參照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進行管理。
“中國紅十字會是行政色彩濃厚的機構,還包括3000家左右的地方紅會,對于一個如此復雜而龐大的機構而言,改革牽涉多方利益,并不容易?!编噰鴦僬J為,與中國其他的改革領域一樣,紅十字會的改革也只能是漸進式的。在紅會總會“步履蹣跚”的情況下,地方紅會可以首先邁出“去行政化”的步子。
鄧國勝解釋說,“去行政化”并非簡單理解為紅會從此與政府無關。事實上,各國紅會都在堅持獨立的基礎上,與本國政府保持著密切聯系,甚至主要資金都來源于政府資助?!叭バ姓钡木柙谟冢粌H是取消行政級別、公務員或事業編制,而且是依照人道救援機構自身的運作規律,完善治理結構,依法自治,“中國可以在東南沿海發達城市率先行動”。
祝華新則認為,立足于機制創新對于紅會未來轉型更為現實。無論是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紅會都可以著手機制再造,將行政運轉模式由封閉轉向開放,充分借助第三方的監督力量與公眾積極對話,并充分運用市場化的管理手段提升工作效率。
無論中國紅十字會的改革最終朝著哪個方向進行,調查中有58.1%的受訪者希望紅會改革“不要暫時做樣子”,而是真正提升官辦慈善組織的廉潔度和信譽度,以自身的切實改變彌補自“郭美美事件”以來公眾對于中國慈善事業的信心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