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社區發現還是要蓋章
趕到雙塘街道某社區咨詢,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材料沒齊”。夫妻倆雖然有“獨生子女證”,但這只能作為審批參考,還需要他們的雙方父母開婚育證明,以確認他們“確實是獨生子女”。另外,需要他們各自單位開證明,單位要出個通告公示,還需要找三個鄰居或同事談話并請他們簽字。
“我都暈了,不是說簡化后不用單位開證明了嗎?群眾座談會還是要開?”呂女士說,“工作人員要我們雙方單位證明我們是初婚,證明之前只生育過一個孩子,但是我們當初就想好要生二胎的,所以第一個孩子出生后一直沒辦‘獨生子女證’,單位說要有‘獨生子女證’才給蓋章,這不成‘死循環’了嗎?還需要證明我們夫妻倆的獨生子女身份,我們生二胎還涉及到我們雙方的父母,不僅要提供我們的婚育證明,也要提供我父母的婚姻狀況和生育狀況的證明,證明他們結婚后只有一個孩子。我父母又回原來住的社區查底子,好在查到了,由社區蓋了一個章,證明我是獨生女。公婆就麻煩了,公公是二婚,還要出示離婚協議書,公婆跑到浦口蓋章,折騰了兩趟才蓋到章。”
蓋好了章還要找鄰居證明
大熱天,呂女士懷著快3個月的身孕,跑手續跑得一肚子氣,她把單位不給蓋章的難題向社區工作人員說了,工作人員讓步了,表示戶籍所在地社區蓋也可以。
“蓋好我和老公單位的章,以及四位老人的章,工作人員又說,你要拿表格找三個鄰居簽字,為我們夫妻倆獨生子女身份的真實性作證,訪談內容可以空著不填,他們回頭幫我填。”她無奈地說,“快3個月了,要在社區醫院建小卡,需要二胎準生證,急死了。辦個二胎準生證復雜的程度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