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部門回應
■街道:簡化辦法不切實際
■計生:年代久遠獨生子女證不作數
要單位開證明出于誠信考慮
雙塘街道計生工作人員在接受揚子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簡化辦法是市里下發的,區里給街道社區培訓,但是市里不了解實際情況,制定的辦法不切實際,呂女士的情況就需要走這些程序,街道社區作為執行者要負責核實材料,萬一審核錯了要承擔責任的,寧可謹慎一些。
南京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回應道,呂女士夫妻的“獨生子女證”是三十年前辦的,只能說明當時他們是獨生子女,三十年間,他們的父母有可能離婚了又結婚生子了,不能光憑獨生子女證證明夫妻倆的獨生子女身份。呂女士以“雙獨”身份申請生二胎,計生部門需要審核是否確實是“雙獨”,因此,需要四位老人的結婚證、生育情況證明,希望市民能理解。
為何仍需單位開證明?南京市人口計生委工作人員解釋道,按簡化規定,國有單位員工須單位開證明,還是出于誠信的考慮,國有單位開的證明真實性一般比較高。“如果單位不肯出證明,市民可去民政部門調取婚姻檔案。”據悉,私營企業員工可至戶籍社區開證明。
南京市人口計生委工作人員坦言:“這套審批流程已經執行了十多年了,現在突然要簡化,有些想省還暫時省不了,請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會盡量給市民提供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