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熱議
城市管理者是否應該更寬容
昨天,這條由“@金華熱點參考”發出的微博,引用了幾張學生們拍下的照片。因為有圖有真相,立即引來了大量網友圍觀。
“城管,你不懂愛。”有網友調侃道。
贊成街頭涂鴉的網友認為,“涂鴉愛好者畫的,無傷大雅,也不犯忌。我們的城市管理者,對創意涂鴉的寬容度,體現了一座城市的開放水平和進步空間。”
反對者針鋒相對:“藝術應該分場合,沒有審批就是亂涂亂畫。可能會毀壞公共財物,城管制止有理。如果那是自家的外墻,那又另當別論。”
中立網友則覺得:“大媽有大媽的道理,學生有學生的好意,城管也有城管的職責,這事兒不好說!”
街頭涂鴉
需產權單位或街道同意
“《浙江省城市管理條例》里有明確規定,未經審批的涂畫應當禁止,我們也是在履行職責。”金華城管開發區分局相關負責人說。
不過,這位負責人也坦言,對于街頭的一些藝術作品或者公益廣告,如果沒有人舉報,一般都會采取默認的態度。許多建筑物的外墻或者街頭圍墻都是有產權單位的。如果想要在上頭進行藝術創作或廣告宣傳,事先必須經過產權單位或所屬街道的同意,“拿到了授權,再到行政執法局綜合審批處提交申請,經相關部門同意后才能進行。”(本報記者 朱浙萍 龔望平/文 特約記者 葛躍進/攝)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