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豬肉問題:“等今年底機構改革了就好了”
在采訪中,蕭縣多個監管部門表示,病死豬肉問題原因在于“職能重疊、部門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機構改革了就好了。”
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級研修學院院長江德元認為,機構改革將進一步理順行政體制,整合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效能,但并不能包治百病。體制理順后如果僅僅是職能集中,新瓶裝老酒,能否徹底改變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打個問號。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夏正林分析,許多食品安全問題都是由于監管機構執法不嚴甚至腐敗造成的。機構改革雖然避免了多部門之間的相互推諉,為落實責任制創造了條件,但執法不嚴甚至腐敗的問題卻是機構改革本身所不能解決的。
近期各地查處的多起食品安全監管領域案件,暴露出多種形式的執法腐敗亂象。山東某地基層檢疫員不對畜禽實地檢疫,以每份30元至50元不等的價格倒賣檢疫出境證明。福建某地工作人員林某、吳某本該負責處理病死豬,為了非法牟利,卻供應給肉類加工廠,致使近40噸病死豬肉流入市場。
目前,國家啟動食品安全法修訂工作。相關專家認為,要改變相關監管部門“重審批、輕監管”、“有利搶著管,沒利讓著管”等現象,必須強化問責,通過對疏漏失察、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等行為的懲處,切實落實監管職責。
此外,切實執行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相關規定,是堵住病死豬肉爬上餐桌的源頭性問題。目前國家雖然出臺了病死豬肉的相關補貼規定,但補貼額度與病死豬肉的處理成本相比仍然差距較大,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對病死豬肉的財政配套資金落實不到位,造成地方政府、養殖戶等對處理病死豬都沒有積極性。 (記者 徐海濤、周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