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對法律負責。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建成后,各級政府應自覺地學法守法用法。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及時依法公開政務信息是政府機關的法定義務,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只有政府首先做到依法辦事,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大力提高認識,自覺轉變觀念。不能把信息是否公開當作自己的個人權力,提高“陽光”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現代政府服務理念,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為一項重大任務抓緊抓好。
切實推進政務公開,是對人民負責。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是黨和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的重要體現。希望各級政府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增強工作主動性,及時準確發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特別是對公眾高度關注的醫改、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民生問題以及“三公”消費等政府行政成本等,應及時主動發布權威信息。
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必須加大監督與追責力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講明了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信息公開及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要責令改正,或依法給予處分等。“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人民群眾期盼,各地將信息公開情況納入干部考評范圍,對于條例規定公開的信息而行政機關不公開的行為,監察部門予以監察,對阻撓公開或虛假公開行為進行責任追究,由此推動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落到實處。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