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張芳曼)
無論是當前形勢下的穩增長、控通脹、防風險,還是保持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都需要我們充分地釋放改革紅利。而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其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突破口和抓手。
為了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社會的創造活力,國務院近期批準取消和下放了133項行政審批事項,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關注。那么,我國行政審批的現狀如何?如何看待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緊迫性和必要性?行政審批改革將給企業和社會帶來哪些積極作用?本報將通過專家觀點、個案剖析、記者述評等多種形式推出一組連續報道,深度聚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供有關方面和廣大讀者參考。
——編 者
當前,我國企業發展正由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發展環境的改善對這一轉型至關重要。最近,我們針對改善企業發展環境、促進企業轉型的問題,從企業的視角,就改進政府與企業的關系組織了專題調研,針對調研發現的問題提出了一些建議。
1.少干預:簡化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
調查顯示:
近三年1539家受調查企業每家每年平均向政府申報審批項目17.67個,單個項目涉及的審批部門平均為5.67個、審批程序平均為9.4道,受調查企業審批時間最長項目的平均值為171.35天,其中最長約為15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