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
天津日報社:
我們是死者李英杰(河西區江南公寓1號樓2門8樓居民)的家屬。2011年4月11日上午,他從8樓順電梯井道墜入停在一樓的電梯轎廂頂部,經搶救無效死亡。李被全樓12戶居民選為樓長,受委托管理本樓門各類事物,包括電梯管理。李所做的這些工作,完全是純義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墜梯的一刻沒有現場目擊人,僅8樓的一位女士在擦自家的防盜門,她聽到尖叫一聲,人不見了。該女士立即叫出李英杰愛人并報警。在二層樓電梯門進入后將人救出,李微弱地告知胸痛厲害。120救護車送往醫院即無自主意識了,搶救無效死亡。事發當天,他剛吃完早點,無任何自主出行的意圖,墜落時下身僅穿毛褲。據了解,早9點多鐘一些居民因電梯停運分別走下一樓。李因受委托,持有電梯鑰匙,事后判斷是持鑰匙檢查電梯故障而發生意外。
一條鮮活的生命轉眼消失了,家屬希望調查清楚事實,同時避免類似悲劇的再次發生。該電梯的運行狀態始終不好,直至事故前,電梯每次到站前都要重重地顛兩下,近兩年還發生了幾次困人事故。我們認為,這座電梯存在的“先天不足”,從非法安裝運行,到注冊登記、逐年檢驗、到維護保養、直至監管缺失,到處都存在著違章、違規、違法的行為,諸多環節的多重隱患促成了此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