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的結婚證,底紋印有“結婚證書”四個大字。新中國婚姻法的頒布,廢除了包辦婚姻、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新郎、新娘的名字頭一次并列在一起。此外,當時結婚證上印有農作圖案,這反映當時的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占了相當大的比重。亞心網記者馬元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