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自檢自貼能效標識
“空調具體的能效等級,既可由已在能效標識中心備案的生產廠家自行檢測,也可由在能效標識中心備案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國家商用制冷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常務副主任劉小朋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
“國內很多大企業都有經過備案的檢測室,它們的產品的能效檢測往往就是自己完成的。”趙武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能源效率標識樣式、規格以及標注規定,印制和使用能源效率標識。
馬一太由此分析,這說明企業可以按標準規定自行印刷或采購后粘貼。
劉小朋還介紹說,上述模式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考慮到能效標識體系的實施成本。
這也就意味著,從檢測空調能效等級到粘貼空調能效標識,都可以由企業自行完成。
“我國的房間空調生產商主要是年產量在百萬臺以上的大型生產企業,這些企業都具有自行研發新產品、自己檢驗產品性能的能力。”馬一太認為,這些知名大型企業違反能效標識相關標準的可能性很小,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企業內部也會迅速改正。
但對于企業自己檢測自身生產的產品、最終由企業來貼標識這樣一種模式,趙武還是很難認同。
在趙武看來,由第三方機構來進行檢測可以保證檢測結果的公平與公正,如果由企業自己操刀檢測,企業既當裁判又當選手,就很難保證中間環節不出現不透明的地方。
“試想如果在能效標識上說明能效等級是由企業自身檢測的,還會有消費者愿意考慮購買這樣的產品嗎?”趙武笑著向記者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