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劉小朋介紹,歐美國家一般是由政府制定相關法律指導能效標識的實施,但相關標準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則委托給第三方專業社團機構,如行業協會。由于歐美社會誠信體系完善,所以作假現象較少。
“我國的相關監管均由政府部門直接負責,監管面廣、量大,社會誠信體系又相對薄弱,所以出現一些作假情況不可避免。”劉小朋表示。
在趙武的記憶中,國家相關部門幾乎每年都要對家電能效標識進行一到兩次的全面檢查,并取得了一定的整頓成果,而且每次都會發現一些違規、違法操作的現象。
不過在趙武看來,光靠這種突擊式的監管遠遠不夠,應該考慮建立一種長效監管機制,畢竟企業的生產是時時進行的,監管周期過長難免會產生太多的“漏網之魚”。
“現階段有關管理部門應加大市場抽查和監管的力度,并對違規企業和產品給予不留情面的曝光。”劉小朋表示,“同時還應鼓勵消費者和競爭對手查詢、舉報違規的企業和產品。”
談及對違規企業的查處,劉小朋表示我國對能效標識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