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4時,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繼續實施二三環路之間區域汽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稱,深化中心城區緩堵保暢是成都重大民生工程,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是愛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舉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繼續實施汽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限行區域示意圖
一、限行車輛
所有“川A”及外地籍號牌汽車。
二、限行時間及區域
工作日的7:30—20:00, 二環路(含二環高架路和底層道路)與三環路(含)之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尾號限行”規則
(一)上述限行車輛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星期一限尾號“1”和“6”,星期二限尾號“2”和“7”;星期三限尾號“3”和“8”;星期四限尾號“4”和“9”;星期五限尾號“5”和“0”。
(二)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變更為工作日的,按對應工作日實施“尾號限行”。
四、不受限行措施的車輛
(一)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車、校車、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運鈔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依法持有《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證》的交通車、《三綠工程證》的拉運u鮮活農副產品車輛、《成都市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的貨運車輛;
(四)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五、對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六、本通告有效期不超過5年。
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根據道路交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區域、時段和尾號限行規則,并提前向社會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