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師事務所魏士廩律師:現在市場都是只有一家做總經銷代理,有一家總經銷代理,實際就控制了銷售渠道,對下游的經銷商管理有非常大的控制能力。
魏士廩所提到的《品牌管理辦法》,是我國于2005年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其中第六條規定,同一汽車品牌的網絡規劃一般由一家境內企業制定和實施。境外汽車生產企業在境內銷售汽車,須授權境內企業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境內設立企業作為其汽車總經銷商,制定和實施網絡規劃。業內人士認為,正是這個規定讓進口車生產商輕易獲得了壟斷中國市場并任意抬高零配件價格的權力。
陳遞紅:2005年出臺的那個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導致了很多的汽車消費者,不能夠享受到國際上的一些汽車消費者平等的消費權益。
作為曾經參加關貿總協定和WTO世界貿易組織談判的前國家外貿部部長助理徐秉金,今年已經74歲高齡了,這些年他一直在關注進口汽車暴利的問題,為此他走訪了大量經銷商,搜集了國外大型跨國企業在中國強勢營銷的事實,他痛心地發現,問題不單單在銷售環節存在隱性壟斷,零部件供應和售后維修、保養方面同樣如此,而這些問題的總根源就在于國外的制造廠商通過他們在中國設立的總代理公司,控制了幾乎所有的核心環節。
中國歐洲經濟技術合作協會會長徐秉金:這個品牌管理辦法,最慘的問題就是我們失去了市場的控制權和話語權。
根據《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進口車生產商通過設立一家品牌總代理商,然后再與各個城市的汽車銷售商合作,由于代理商只有一家,別無分店,各個銷售商在代理商面前就顯得很弱勢,在這個沒有任何自主話語權的進口車市場,最終導致中國消費者每年都要花出大量的冤枉錢。然而更讓徐秉金痛心的是在一次進口汽車流通領域的座談會上,國外廠商并不承認自己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強勢營銷,而是拿著《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當令箭,認為一切都理所應當。
徐秉金:他說《辦法》你們定的,我們當然執行了。你說他能不偷著樂嗎,你拱手讓給人家的,而且讓了這么多年了。
畸高的價格讓中國成為了跨國公司的“聚寶盆”,甚至“救命稻草”。以路虎攬勝為例,這家5年前瀕臨破產、被印度塔塔以23億美元收購的英國豪華車品牌,卻在中國市場實現驚天大逆轉。
彭博社新聞主播:塔塔集團絕對是今天市場最大的贏家,利潤增長隨早被業內人士看好,但增長幅度還是讓人吃了一驚,比預計的高出許多,而這都得益于他們的捷豹路虎業務,而絕不是他們國內市場的貢獻,他們國內市場的利潤甚至還下滑了29%。他們任務中國市場仍是捷豹路虎公司前行的福地。
2012年,捷豹路虎的利潤高達15億英鎊,相當于24.2億美元,超過了2008年被收購的總價。
捷豹路虎首席執行官施偉德:中國對于我們來說是一塊很有吸引力的市場領地。
國外車企在中國市場享有絕對控制和壟斷權,卻讓中國消費者在維修上多付了不少冤枉錢。而在其它一些國家,情況則大相徑庭。2002年10月歐盟在汽車銷售領域的《新版汽車行業限制競爭免責法規》出臺,該法規于2003年10月正式實施。其中,最讓消費者受益的就是重新定義了“原廠配件”這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