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識”的范例
倘若嚴肅討論“華盛頓共識”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專家們也難于用短篇幅來解釋清楚。
除了斯蒂格利茨的嚴厲抨擊之外,還有另外兩種意見:
支持者說,不是“經”錯了,是和尚把“經”念歪了,這話很像聯合國千年發展項目負責人杰弗·
另一種聲音是,希望再多一點時間想一想,是否“華盛頓共識”真的錯了,關鍵的是,中國提倡市場化、非公有化、全球化等等也都錯了嗎?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如果中國不是“華盛頓共識”的例外,但中國肯定是“北京共識”成功的范例。
正是在“華盛頓共識”的諸多教訓中,中國領導人采取了靈活的、自主的發展模式。
用一個例子說明。以往,“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常被西方學者誤讀。崔之元認為,“現在我們正在進行獨特探索,比如,國有經濟正在市場中逐步健全和發揮著作用。”
他說,中國發展民營經濟的方向是正確的,首先要解決7.4億就業人口,而國有經濟只能解決百分之十幾,最高峰也沒有超過20%。各國要解決就業問題必須要發展非國有經濟不可,這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的公有制經濟還在發展,而且有質的飛躍。他批評有些人把“國有”與“民營”變成對立。
他以香港為例。香港被認為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地區,其中稅率低是重要因素,假設香港與北歐地區稅率一樣,對創業、民營經濟的發展將有阻礙。“為何香港稅率低?”原因在于香港政府有一塊公有資產———土地。政府有計劃的批租土地,通過市場競爭報價,得到土地公有資產在市場中的收益,這才是稅率低的原因。在香港,公有資產和民營的經濟是互補的關系,而不是相互排斥。
中國在全球貿易自由化過程中獲益也是不爭的事實。1978年中國的出口貿易占世界總量只有0.7%,到2004年達到17%,成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國,不僅是參與者,還是最大的受益者、推動者之一。這些成功都不是照搬的結果,中國貿易自由化是根據自己的發展能力,特別是自主發展能力的不斷提高與調整。
1980-1990年代,凡是復制或者照搬“華盛頓共識”的國家,絕大部分都失敗了,被稱為“國家失敗”,意指國家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同時導致市場不能發揮作用。而中國領導人應對“華盛頓共識”的負面影響,則提出“新發展觀”、“五個統籌”、“和諧社會”的新構想,這就顯示了“北京共識”的實質性內容。
我們看到,現實中國“華盛頓共識”的影響正在逐步縮小,“北京共識”正在開始出現,而且“影子”的面積正在發生逆轉性的變化。
共識的“共識”
“共識”這個詞容易使人望詞生意,無論是“華盛頓共識”、“后華盛頓共識”還是“北京共識”。“如果說當前關于促進世界上窮國的發展還有什么共識的話,那就是:真正的共識根本不存在。”斯蒂格利茨再次強調說。
雖然相對“華盛頓共識”,“后華盛頓共識”和“北京共識”都代表著另一種發展觀,但實際上三種“共識”都未成為真正意義的“共識”。
嚴謹的學者認為,“共識”應該是描述性的,也需要標準化。“華盛頓共識”做到了標準化,但缺乏描述;“北京共識”雖有詳細的描述,但缺乏標準化,“如果僅僅是描述性的則很難變成真正的共識,恰恰是對矛盾的總結并提升到一定標準化問題和某一種目標的時候,才可以成為嚴格意義的共識。”汪暉在評論“北京共識”時說。
無論是缺乏現實描述的“華盛頓共識”,還是缺乏標準化的“北京共識”,都不能因為使用了“共識”這個詞,而使我們忽視所有的現實矛盾和問題,從而不能真正指出我們所面臨的困境。
令人意外的是,在北京,中外專家們卻達成了共識的“共識”:每一個國家應該找到自己的獨特性、自己的國情,允許在框架下做出自己的選擇,找到適合自己國家的發展模式。
它是符合邏輯關系的。全球眾多國家不可能復制一種發展道路,甚至也沒有一致性的發展目標。在全球眾多國家中,發展目標不同而發展道路相同,這好像沒有先例。“如果有共識,那只能是自己走自己的路。美國老是告訴別人該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實不要互相妨礙,寬容原本不就是美國的文化嗎?”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院長王緝思說。
“形成共識本身存在獨特性的普遍主義。”汪暉這樣認為,每一個人和社會都是獨特的,由于獨特,所以可以形成普遍性。
不僅僅意識到自己的獨特性,而且任何獨特性都是在一般意義上的界定,一種共識,才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人們對“華盛頓共識”不滿意,是因為一個不加限制的私有化或者是市場化,所造成的危機并不僅僅是一個國家的危機,也是普遍的危機。在這個意義上,共識的存在是對相對普遍的危機而言。一定意義上,共識,不等于普遍的共識,也一定會有矛盾和沖突。
對此,雷默對沒有達成對“北京共識”的“共識”也表示很認同。也許,沒有共識的“共識”正是一個新的“共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