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7月1日你判的案子中,也是這樣的一個規律和這樣的一種問題嗎?
高鑫:7月1號這個案子呢,實際上它所反映了一個什么情況,就是說以前設定的是一個道德標準的要求,對父母而言,就是說以前所說的孝,那個孝實際上它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養,二是敬。“養”通俗地說也就是說是一個物質方面的,而“敬”那就是精神方面的需求,如何敬,怎么敬,以前也僅僅是一種倡導,一種道德標準,他如果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這個訴求,那就是一個,咱們所說的法律上面的一個訴訟請求。
解說3:在高鑫法官所審判的這起家庭贍養案件中,原告儲老太是一位77歲的老人,而被告馬某和楊某則是儲老太的女兒與女婿。
記者:您最初接到這個案件的時候是在什么時候?
高鑫:今年的4月底。
記者:當時立案的訴求是什么?
高鑫:醫療費、房屋使用費、房租,我不住在你那邊,你要給我出房租,三年的醫療費用,還有今后你要解決我的住房。
記者:當時情緒很激動是嗎?
高鑫:她呢,就是感覺到什么呢,就是說你好像扔下我不管的那種。
記者:你怎么能夠感覺出她的這種情緒?
高鑫:因為我在跟老太太的溝通下,實際上叫可憐天下父母心,這是法官要進行判斷的。不管怎么說,因為離開女兒女婿這邊,很早,在零幾年的時候是跟女兒女婿一起住的。由此也判斷她們以前的關系(還不錯)。
解說4:儲老太曾經和女兒、女婿居住在一起,當時,老人住在一樓,女兒和女婿住在四樓,但是這樣和諧相處的狀況并沒有維持太久。
記者:你為什么不搬到女兒那兒住呢,我看他們家條件還好一些,可以照顧你。
老太太:她家條件好,說我,不進去了。
記者:說您什么呢?
老太太:說你好像乞丐,沒有辦法進,他們不讓我進去,不讓我到家里去
記者:是因為什么原因發生這樣的分歧?
女婿:不允許她撿垃圾。
記者:她自己單獨住嗎?
女婿:當時住在我一樓呢。
記者:你在四樓,她在一樓,她單獨住自己房間撿垃圾也是老人自己的事,老人可能勤儉。
女婿:她勤儉,我們做小輩的,我們肯定不肯這樣,因為什么呢,你撿的垃圾太多了家里。
記者:多到什么程度?
女婿:堆到這么多,這都堆滿的。